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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豪才法学讲座第一讲:软法与智能网络社会的治理

  为深切缅怀已故著名法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罗豪才先生,继承其放眼世界、立足中国、追求法治的精神,北京大学法学院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于2019年正式启动“罗豪才法学讲座”。讲座将邀请海内外知名法律学者、实务工作者,就全球与中国法治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发表演讲。2019年10月31日下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模拟法庭举行讲座第一讲:软法与智能网络社会的治理。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为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季卫东,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担任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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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卫东教授是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日本神户大学名誉教授,日本京都大学法学博士。2008年9月20日至2018年3月1日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讲席教授,2009年获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和比较法学。同时,季卫东先生还是罗豪才教授生前杰出的学生和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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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王锡锌教授致辞。王锡锌教授不仅表达了对老师罗豪才教授的深切缅怀,还着重介绍了北京大学罗豪才法学基金,该基金正在筹备当中,主要包括罗豪才法学讲座、罗豪才法学研究奖以及考虑设立罗豪才讲席教授。设立这个基金意在表达对罗豪才教授一生热爱的事业的坚持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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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特邀嘉宾罗豪才教授家属罗李华女士致辞。首先,罗李华女士介绍了其父亲罗豪才先生最热爱的事业:罗豪才教授1956年上大学,之后在北大工作将近60年,90年代转到法学院、党派和政协工作也没有脱离过讲台,法学教育和研究是他最热爱的事业,而北大法学院则是他的精神家园。其次,罗李华女士表示很感动,以这样的讲座的形式不仅纪念了他的父亲,而且凝聚了法学、学术研究的生命力。最后,罗李华女士表达了对讲座的感谢和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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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由季卫东教授带来主题报告:软法与智能网络社会的治理。报告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罗豪才先生的卓越学术贡献;传统社会治理与软法的联系;人工智能网络化社会与软法。

  (一) 罗豪才先生的卓越学术贡献

  季卫东教授对罗老师两个方面的学术贡献进行了介绍,一个是行政法的衡平理论,另一个是软法理论。着重介绍了软法理论的类型、约束力形成机制以及作用。软法理论反映的是治理模式,也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强调将硬法和软法组合在一起。

  首先针对软法的约束力来源问题指出软法成立的前提条件涉及社会信任与法律体系。中国社会强调逻辑关系,中国社会信任有特殊性,强调对人格信任而缺乏系统信任。在这个情况下如何确立信任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最近强调建立社会信用系统,比如信用打分制度、失信清单等,这时候强调的是“利”的方面,老百姓本身或者社会信任机制本身需要通过调动利益动机来实现,也就是说通过信任来达到互惠的结果。随后,从三个方面强调了软法的作用。软法有利于改革,立改废更加容易,缓和或暂时搁置法规的强制力,加强事实认知;软法有利于秩序形成,为“参加与对话”提供空间,进而形成和维护间接性互惠的网络;软法的弹性复合结构有利于创新,保留不同选项、扩大选择空间。

  (二) 传统社会治理与软法的联系

  中国传统社会是关系社会,有一个同心圆的结构,是网络中的社会,看似达成了平衡的关系,但是却是一种脆弱的和谐,这也导致了我们的法学有了预防法学的特色。达到平衡并且维护这样的平衡的过程中有三个因素非常重要:一是博弈,因为个人权力试行就是一种博弈;二是可持续关系,这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三是场域,任何关系都是在场域中形成的,这个关系本身就构成场域。

  (三) 人工智能网络化社会与软法

  人工智能的互相联网带来巨大便利,同时也带来巨大风险。与过去的信息通讯技术不同,人工智能通过机械学习和深度学习而导致变化的结果很可能是人工智能开发者自己也无法预测和控制的。人工智能网络化势必引起自动的组合变更,实现自我生成式的成长和变异乃至AI判断黑箱化,形成非常复杂的情况和网络混沌。另外,人工智能网络相互间的目的竞争或冲突会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利用者或者第三者的权利或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危及社会秩序和法律制度的框架。

  在对人工智能网络社会治理的软法化进行了深入分析之后,提出软法与硬法组合方式的一般性分析框架:借助哈特(H.L.A.Hart)的分析框架把作为第一性规则的法律标准(可视化的法)与作为第二性规则的法律议论(非可视的法及软法)理解为互相指涉并结合在一起的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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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最后指出算法可以矫正法官的个人偏误,但却无法矫正可能存在的系统偏误;人工智能会在自动化决定过程中不断再生产甚至放大法律体制中既有的缺陷。 此外,“算法的透明化悖论”也不容忽视,算法资源的封闭化会造成司法黑箱以及内部人滥用算法支配地位,但算法资源的开放化会促进司法博弈以及高明的律师操作算法。再者,算法很难充分考量情境、例外、规范创新以及日常场景中的暧昧性,需要软法补充算法。这意味着借助人工智能加强对立法者和司法者的反馈系统,形成数据化的制度回廊,测量、比较、分析法律决定的社会效果和影响力,会促进软法增殖。

  最后,进入提问与自由讨论环节。首先,张守文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进行了评论,从三个关键词的角度(结构、约束力和系统)说明了报告的丰富性和创新性。随后,熊文钊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峰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分别就软法与智能网络社会治理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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